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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以案释法】严厉打击网络暴力,营造文明网络环境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,全力营造清朗文明的网络空间,按照上级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,临清公安依法严厉查处网络谣言、网络暴力案件,有效净化网络环境。现公布两起典型案例: 【案例一】 2024 年 7 月,临清市民牛某某因与他人纠纷问题,在500 人的村服务微信群内公然辱骂他人,损害他人个人名誉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,临清市公安局依法对牛某某做出行政处罚。 【案例二】 2024 年 8 月,临清市民宁某某与李某某因经济问题产生纠纷,宁某某在微信群、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多条侮辱李某某的言论和图片,给李某某的个人名誉造成严重的影响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,临清市公安局依法对宁某某做出行政处罚。 【网警提醒】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、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,随意侮辱谩骂、网暴他人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。 【侮辱他人的行为包括】 1、暴力侮辱人身,这里所讲的暴力,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。例如以粪便泼人,以墨涂人,强剪头发,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,而不是指殴打、伤害身体健康的暴 力。如果行为人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和行为,则应以伤害罪论处。 2、采用言语进行侮辱,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、辱骂,使其当众出丑,难以忍受,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、生理缺陷等。 3、文字侮辱,即以大字报、小字报、图画、漫画、信件、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,诋毁他人人格,破坏他人名誉的。 |